對於住在屋齡超過30年,或是房子是危險建築的人來說,為了居家生命財產安全,打掉重建是有其需要的,但之前只有都更一種方式可以選擇。然而,都更限制相當多,從開始規劃、整合地主…等前置作業,一直到可以動工,整個時程除了曠日廢時,也很容易失敗,因此讓建商興趣缺缺。不過,危險與老舊建築的重建還是勢在必行,所以危老條例(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的立法通過,藉由獎勵,以及小基地就可重建特性,提高住在這類建築地主參與危老重建的意願。而對於目前家人所住房子也是老屋的我來說,不久前去參加臺北市政府大安都更為老重建工作站-立捷危老建設團隊應內湖南湖里老舊建物地主需求所舉辦的危老重建說明會,就是想從中對危老條例有一些認識,就順便撰文分享給想了解危老條例的大大們參考一下。
臺北市政府大安都更為老重建工作站-立捷危老建設團隊為內湖南湖里老舊建築地主舉辦的危老重建說明會,是借用南湖里里長辦公室舉辦。
這場危老重建說明會的相關地主出席得滿踴躍的,可見大家很關心如果要進行危老重建的話,自己應該要負的權利義務,以及可能要負擔重建金額。
說明會開始之後,由臺北市政府大安都更為老重建工作站-立捷危老建設團隊代表,分別說明現有建築如何確定符合危老條例條件,重建可獲得的獎勵,目前重建建物初步規劃,以及初估每坪所需建築相關費用。而對我來說想聽的重點,就是兩位代表對危老條例部分的介紹,以下就是一些重點資訊。
說到危老條例(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的誕生,是因為目前的都更限制條件相對複雜,整個時程耗費太長,為了讓耐震力不足的危險或老舊建築物能加快重建速度,所以立法危老條例,藉由獎勵與放寬重建限制,讓面積不足以進行都更小基地地主們,能有意願依照危老條例來申請重建。